高校毕业生是民生之本,也是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来源。为应对特殊时期形势,多部门联合发布专项通知,明确通过扩大招聘规模、优化编制配置、创新招聘机制等方式,推动高校毕业生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有序流动。通知特别强调,需统筹疫情防控与教育发展需求,既要保障基层教育系统师资供给,也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职业选择空间。
数据显示,本年度计划补充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高校毕业生规模超40万人,其中"特岗教师"计划扩增至10.5万人(含新增5000人)。这一规模既体现了对高校毕业生的支持力度,也反映出教育系统对优质师资的迫切需求。
师资岗位的有效供给,离不开编制资源的科学配置。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国家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的政策要求,重点通过三方面举措挖潜创新:一是加大事业编制统筹调剂力度,优先保障教育系统编制需求;二是盘活现有编制资源,特别是教育系统内部各类事业编制的高效利用;三是严格执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,结合在校生规模、学校布局等动态调整编制数量。
值得注意的是,编制核定需充分考虑新建学校、学生数量增长、教师脱产进修等增编因素,确保编制数量与实际教学需求相匹配。通过上述措施,将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稳定的教师岗位,缓解基层教育系统"有编不用"与"用编紧张"并存的矛盾。
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,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被列为本次招聘工作的重点领域。通知明确要求落实《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(暂行)》,通过创新人员管理方式、保障工资待遇、完善社保体系等措施,提升幼儿园岗位吸引力。
在编制配置方面,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每年核定一定数量的幼儿园教职工编制,优先用于招聘学前教育专业高校毕业生。中央财政在分配相关资金时,将把幼儿园专任教师数量作为重要参考因素,重点支持学前教育资源薄弱地区。这一政策既回应了"入园难""入园贵"问题中的师资短板,也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拓宽了职业发展路径。
为降低高校毕业生门槛,通知明确在2020年12月31日前的招聘中,不得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(含"特岗计划"岗位)。这一"先上岗再考证"的阶段性措施,旨在缓解毕业生因考试时间推迟等因素导致的压力,同时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。
需要强调的是,招聘单位需科学设置岗位条件,严禁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款。上岗人员需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,未按时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。这一机制既体现了政策灵活性,也确保了教师队伍的专业性要求。
针对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中小学幼儿园的特殊需求,政策允许在坚持公开招聘基本制度的基础上,适当放宽年龄、学历、专业等条件。例如,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本科以上毕业生、县中小学招聘硕士以上毕业生时,可结合实际采取面试、直接考察等简化程序;部分岗位可面向本县、本市或周边户籍人员(生源)招聘,以提升岗位稳定性。
此外,招聘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,仅划定成绩合格线。这些措施旨在破解艰苦地区"招不到人""留不住人"的困境,引导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教育事业。
"特岗计划"作为基层教师补充的重要渠道,本次通知要求各地制定详细推进计划,加强多部门协同配合。一次性招聘未完成计划的省份,可按规定递补或组织二次招聘,确保招聘完成率。实施地方"特岗计划"的省份需统筹中央与地方计划,优先完成中央"特岗计划"任务。
特别值得关注的是,2020年中央"特岗计划"对湖北省招聘计划及湖北籍、湖北高校毕业生予以倾斜支持,这既是对疫情影响的针对性回应,也是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体现。
教师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,需要人社、教育、编制、财政等部门的协同配合。各部门需根据生源分布、教师队伍结构等情况,细化招聘方案,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。招聘公告将通过事业单位人事平台、教育部门网站及"24365校园招聘"平台多渠道发布,确保信息触达率。
针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,政策明确加大扶持力度。对吸纳高校毕业生、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民办学校,将落实税收减免、社保补贴、一次性吸纳补贴等政策;同时执行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,降低民办学校用工成本,增强其吸纳能力。
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政策,既回应了高校毕业生的现实需求,也聚焦教育系统师资队伍的长远建设。通过编制挖潜、条件优化、区域倾斜等多维度举措,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更广阔的职业选择空间,也为基层教育注入了新鲜血液。相关部门与高校需加强政策宣传,引导毕业生理性选择、积极参与,共同推动教育事业与工作的良性互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