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算开小吃店的朋友,首先要明确一个基础概念——个体户。简单来说,个体户是「个体工商户」的简称,指的是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,用自有生产资料和资金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形式。这类经营主体的特点是规模灵活,小到早餐摊、奶茶店,大到社区餐馆,都可以通过个体户形式注册。
从法律定义看,个体户的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个人所有,经营者既是劳动者也是所有者,且不涉及剥削他人劳动。举个例子,王阿姨在小区门口开的包子铺,每天和家人一起和面、蒸包、卖早餐,收入扣除成本后归自己所有,这就是典型的个体经营模式。
确定了个体户的性质,接下来要明确小吃店的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规定。根据相关政策,个体户的经营范围分为贸易、服务、安装、咨询、科技五大类,而小吃店主要涉及「服务类」和「贸易类」中的具体项目。
具体到小吃店,常见的经营内容如早餐、快餐、饮品销售等,属于「服务类」中的「餐饮服务」。需要注意的是,若涉及预包装食品销售(如售卖自制辣酱、真空包装的卤味),还需在经营范围中增加「食品销售」相关条目。这里有个常见误区:很多人以为只要卖吃的就算餐饮服务,但实际上现做现卖和预包装销售的经营范围表述有细微差别,需根据实际经营内容准确填写。
另外,政策明确排除了几类情况不属于个体户统计范围,比如农村家庭利用农闲时间的手工编织、流动上门的工匠服务(如走街串巷的磨刀匠)等,但这些与小吃店无关,创业者无需额外关注。
材料准备是办理流程中最容易出错的环节,提前列好清单能避免反复跑腿。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,办理小吃店营业执照需准备以下材料:
这里要特别提醒:经营场所证明是审核重点,若选址在居民楼内,需确认该地址允许商用(部分小区有住改商限制),否则可能被驳回。建议提前咨询社区或街道办,避免选好店面后才发现无法。
材料准备齐全后,就可以进入正式办理流程。整个过程分为三个阶段,平均耗时5-7个工作日(具体时间因地区略有差异)。
携带名称预先核准材料,到当地市场监管局(或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)提交申请。工作人员会当场查询名称是否重复,若通过则发放《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填写《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》(可在政务服务网下载或现场领取),附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,提交至市场监管局登记窗口。工作人员会对材料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,若有遗漏会当场告知补充。
审核通过后,一般3个工作日内可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(部分地区支持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发放)。领取时需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,若委托办理需受托人身份证原件。
需要注意的是,若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(如餐饮服务需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),需先取得许可再申请营业执照;若为后置许可(如烟草零售),可在领取执照后再办理。建议提前通过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」或当地政务服务网查询具体许可要求。
在实际办理过程中,创业者常遇到以下问题,提前了解可避免踩坑:
最后提醒:营业执照领取后,还需在30日内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(部分地区已实行「多证合一」,系统自动同步信息),并根据经营规模选择合适的纳税方式(如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