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严格遵循"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"准则,通过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与综合评价实现择优录取。政策制定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为依据,结合教育部及本市相关文件要求,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开展。
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分为高职分类考试与全国统考两类,报名工作统一进行。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五类报考类型之一:
报考需满足:遵守宪法法律、高中阶段毕业或同等学力、身体条件符合要求。不同类型考生另有细化要求——
以下人员不得报考:高校在校生/保留入学资格者、高中非应届在校生、违规报考的应届生、停考期内人员、服刑或被采取强制措施者。
全国统考在标准化考点进行,考点原则设在区县所在地,特殊情况需经市教育考试院批准。保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规范,保密室建设、试卷运送与保管均按绝密级标准管理。
统考科目为语文(150分)、数学(文/理,150分)、外语(150分,含听力)、文综/理综(300分),总分750分。具体时间:
科目 | 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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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文 | 7月7日9:00-11:30 |
数学 | 7月7日15:00-17:00 |
文综/理综 | 7月8日9:00-11:30 |
外语 | 7月8日15:00-17:00(听力提前进行) |
外语可选英语、俄语等6个语种,非英语考生考点由市教育考试院统筹安排。报考外语专业需加试口试(7月9日),在报名区县指定考点进行。
录取工作实行"学校负责、考试院监督"原则,按批次依次进行。普通文理类平行志愿按"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"投档,顺序志愿则"志愿优先、分数从高"。艺术类、体育类按文化与专业成绩综合排序。
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享加分或优先录取:
所有照顾政策需经申报、审核、三级公示后方可生效,严禁违规操作。
招生信息通过市教育考试院官网、重庆招考信息网等平台公开,涵盖政策、计划、分数线、征集志愿等内容。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名单需公示10个工作日以上,接受社会监督。
新生入学后,高校将进行资格复查,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。逾期未报到且未申请延期的考生,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,相关信息将报送市教育考试院备案。